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全面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在区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区“六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进行推荐。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一)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风范。在工作中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拼搏进取、勇于攀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所取得的成果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同行所公认。
(三)被推荐人选必须是在职在岗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应在全区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在全区有较大影响。
三、推荐名额
全区共表彰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0名。各部门(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名人选,其中区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集中的部门可适当增加推荐人选。
四、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根据条件向级主管部门上报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上报区工商联),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到区人事局。人选的推荐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
(二)主管部门初选报送。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符合条件人选,按照推荐名额推荐报送到区人事局。符合条件人选较多的部门要组织进行初选,选拔出最突出的人选作为推荐人选,在选拔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
(三)区人事局资格审查。区人事局对部门和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选。
(四)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由区人事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公示。评审通过的建议人选名单由区人事局组织公示,并送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
(六)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区人事局批准。
五、人选推荐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人选推荐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6日。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江北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重庆市江北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样表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下载,网址 http://www.cqjbpi.gov.cn/)。表格以A4纸打印,并报软盘1份。其他证明材料可附后(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庆市江北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彰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 江北人事发[2007]11号.doc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要把人选推荐工作同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把握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大力弘扬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重庆市江北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推荐表
2.重庆市江北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联系地址: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220室
联系人:马国才、赵繁荣、李代广
联系电话:67852482
电子邮箱:jbrckf@126.com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日
|